气动执行器性能方面要求及标准
Updated:2017-12-15
气动执行器性能方面要求及标准:1、气动执行器额定输出力或力矩应符合 GB/T12222 和 GB/T12223的规定。
2、气动执行器在空载的情况下,对气缸内输入按 表2 规定的气压,气动作应平稳,无卡住及爬行现象。
3、在0.6MPa的空气压力下,气动装置启闭两个方向的输出力矩或推力值应不小于气动装置标牌所标示的数值,且动作应灵活,不允许各部位出现变形及其他异常现象。
气动执行器 B-系列
4、密封试验用较大工作压力进行试验时,从各自背压一侧泄漏出的空气量允许超过(3+0.15D)cm3/min(标准状态);从端盖、输出轴处泄漏出的空气量不允许超过(3+0.15d)cm3/min。5、强度试验用 1.5 倍的较大工作压力进行试验,保持试验压力 3min 后,其缸体端盖和静密封部位不允许有渗漏及结构变形。
6、动作寿命次数,气动装置模拟阀门动作,在保持两个方向的输出力矩或推力能力的情况下,启闭操作的启闭次数应不低于 50000 次(启—闭循环为一次)。
7、带缓冲机构的气动装置,当活塞运动到行程终端位置时,不允许出现冲击现象。